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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曾庆红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要求
2000-09-17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马利 新华社记者尹鸿祝、王阿敏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郑州9月16日电(人民日报记者马利新华社记者尹鸿祝、王阿敏)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在会议讲话中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重视和加强监督工作。组织部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总结经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代紧迫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建设一支适应新世纪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保证。

曾庆红指出,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事关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整个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措施,也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否、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组织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曾庆红强调,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治党、建设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就要强化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强化上级的监督,强化班子内部的监督,强化群众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强化组织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部门的监督,应以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表现为主要内容,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事前防范为基本途径,以实施组织调整为主要手段。强化组织部门的监督,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防患于未然;要把及时发现问题与全面评价干部结合起来,把批评帮助与表彰先进结合起来,把严格约束与鼓励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干部监督的正面导向和激励鼓舞作用。在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同时,还要把执纪执法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以及年轻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

曾庆红指出,要努力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上取得新的突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是我们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的有力武器,也是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在对执行《条例》的监督上要有新思路,要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往前移,变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督查为主动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从干部选拔任用的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把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把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把上级检查与自我检查结合起来,把督查组检查与部门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凡是违反《条例》的行为,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上要有新举措,进一步扩大干部推荐、干部考察和干部任用中的民主。在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上要迈出新步伐,尽快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

曾庆红强调,要以创新精神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努力实现干部监督的观念创新,扎实推动干部监督的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的制度创新。要在加强的基础上改进,改革传统的干部监督方法,更新干部监督的手段,扩大干部监督的范围。要在巩固的基础上提高,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提高舆论监督的质量。

曾庆红最后说,干部监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政策性强,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干部监督负总责,既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又要真正担负起监督同级和下级的责任。监督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容易得罪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全力支持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要加强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力量,改善结构,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改进方法。要加强干部监督理论的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搞好干部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同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在监督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进行科学规范,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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